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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放宽了反垄断法的申报标准 |
信息出处:华尔街日报 |
发布时间:2006-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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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起草的中国反垄断法似乎提高了企业并购触发政府反垄断审查的标准。
这项变动意味著受到反垄断议案影响的并购交易会更少。官方的新华社报道,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正在审议的这部反垄断法草案,若参与合并的所有经营者在全球范围内上一年度的销售额超过人民币120亿元(15亿美元),并且参与合并的一个经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上一年度的销售额超过人民币8亿元,则参与合并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
反垄断法的起草已经历经十余年,终于有望在近期完成。国内外众多企业和律师对此均予以高度关注。
中国官员表示,新法案将改善外商投资环境。欧盟反垄断高级官员上周称,这部法案将有助于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不过,这部法案的出台也可能会让全球并购舞台变得更加复杂。
美国和欧盟都有类似机制,要求大型企业并购计划必须通报反垄断监管机构。
新华社报道只是概述了草案的部分内容,并未披露需要经过政府审查的并购交易的全部触发条件。不过,从中可以看出,中国政府放宽了限制,让企业并购变得更加容易。
根据2005年7月份的上一份草案,并购交易金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参与并购公司上一年的总资产或全球销售额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参与并购的一家公司上一年的资产额或在中国的销售额超过人民币15亿元,均需上报政府监管机构。中国从1994年开始起草反垄断法,旨在满足市场经济发展之所需。最近,由于对监管主体存在争议,起草工作被迫放缓。
在香港,政府任命的一个委员会周一完成了对竞争政策的审议,并提交了审议报告。官员们曾表示,委员会将考虑是否要在香港这个从未设立反垄断机构的城市通过这样一部法案。香港的政治和经济体系与大陆有所不同。
委员会审议报告没有向外界公布,甚至报告要点也无从得知,因为政府表示要率先审读这些文件。财政司司长唐英年(Henry Tang)向记者表示,他会很快公布这份报告,并在年内就如何推行这部法案展开正式的公开的意见征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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