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已成公众最不满意的消费环境
今年将出台多行业合同示范文本肃清“铁霸王”
又是一年3·15,今年的消费主题是“消费与环境”,中国社会调查所近日公布的一项权威调查显示,45.3%的城市公众认为最不满意的消费环境首选“霸王条款和不公平合约”,可见“霸王条款”已经成为消费者心中难以抚平的痛。
竞争不足行业“铁霸王”越来越受到消费者诟病
广州市消委会有关人士指出,相比前些年消费者投诉的多是存在于冲印、洗衣等行业的“霸王条款”而言,近年消费者对交通、银行、通信、保险、房地产等竞争相对不足行业的“霸王条款”的“揭批”越来越猛烈,体现了消费意识的进步。广东省工商局有关人士则表示,今年会集中向这些“铁霸王”宣战,将在多个行业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广州市消委会投诉部主任何建安表示,去年,消费者对交通运输业的投诉直线上升,交通运输业首次“晋身”十大被投诉行业,其中不少投诉都是针对“霸王条款”的。在广州市12315中心,去年接到的消费者对银行、保险业“霸王条款”的投诉也明显上升。
消委会和工商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在处理这些对竞争不足企业的投诉中,多数企业“会尽量满足消费者的投诉请求”。但一旦涉及到修改霸王条款的问题,则称“没有权限,要请示报告”,大多是最终没了下文。很多竞争不足行业对消费者投诉都是个案解决,“不告不理”,其“霸王条款”却“岿然不动”。
企业对“消协”爱理不理 废“铁霸王”须政府介入
“垄断行业的‘铁霸王’要废除,政府主管部门不出手不行。”广州浩泽律师事务所李坚律师表示,在整治“霸王条款”的过程中,几乎每次的“主角”都是没有行政权、执法权的民间团体———消费者协会,企业当然“爱理不理”。因此,政府部门必须及时“亮剑”,用强制性的手段规范各行业的格式合同,“铁霸王”才能得以废除。
律师告诉记者,纵观近年来被改正的霸王条款,无一不是政府主管部门介入之后才促成的。前年,中消协等团体一直在讨伐“电话卡过期,余额不退”的霸王条款,但一直无人喝彩。直到后来得到信息产业部重视,召集专家着手修订新的《电信用户申诉受理判定标准》,这一“霸王条款”才得以废除。
记者从广东省工商局获悉,今年广东省有关部门也开始“亮剑”了。针对房地产、汽车销售、旅游、保险业的一些不平等格式合同,将在全省推广“政府版”格式合同示范文本,并监督具体落实。如果有企业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个别条款,就得到工商部门备案,从而杜绝直接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文或不平等条款出现,将消费者的事后维权变为事先维权。省工商局人士表示,此举实行之后,预计一批“铁霸王”将得以废除。
一些法律界人士还指出,要消费者提高与垄断集体的博弈水平,还必须要有类似的《反垄断法》的利刃。以刚性的反垄断法规去消弭“霸王条款”才是最坚实的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