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刚刚编制完成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个五年计划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专项规划》,明确未来5年,国家将采取多项措施,积极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以促进就业。
根据《规划》,国家将立足于提高劳动力资源的配置效率,建立基本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完善政府对劳动就业的管理手段和相应的法律规章,进一步深化改革劳动人事和户籍管理制度,调整和协调有关就业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
国家将统筹规划和调控全国城乡劳动力就业,取消各种限制劳动力合理流动的政策规定,促进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有序流动。“十五”期间,将通过改革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创新,在东部有条件的省市或经济较发达地区,逐步推进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通过建立和完善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劳动就业制度改革,取消社会从业人员之间的不同“身份”,消除不合理市场分割现象,尽快统一城市劳动力市场。
国家还将建立劳动就业登记制度,进一步改革劳动工资制度。社会成员就业必须登记,确定惟一社会保障号码,建立个人工资账户和社会保障账户。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实现职工劳动报酬和福利工资化、货币化,改进政府对企业工资管理的调控手段,促进劳动力市场价格机制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