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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立法要求城市规划预留流动摊贩经营场所 |
信息出处:今日早报 |
发布时间:2008-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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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立法要求城市规划预留流动摊贩经营场所
| 人民网浙江视窗07月31日讯 流动小商贩管理问题一直是市容整治的“老大难”。一方面关系着老百姓的生活,如果处理不好又会成为城市“顽疾”。
昨天,省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对之前备受各界关注的流动小商贩管理问题再次修改,今后城市规划必须预留小商贩的临时经营场所。
立法要求预留临时经营场所
“草案”规定,市、县、镇人民政府在制定城市、镇规划时,应当确定相应的经营场所,供农产品、日用小商品等经营者从事经营。
城市、镇规划确定的经营场所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的,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及时修改规划。规划修改前,市、县、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按照法定程序划定一定临时经营场所。
小吃摊不在“允许”之列
在征求立法意见时,宁波、衢州等地方表示,城市中大多数饮食临时摊点都涉及到加工、洗涤、消毒等操作问题,而这些临时摊点难以达到法律要求的标准,允许城镇设置临时饮食摊点,将直接影响到食品卫生安全。建议不将饮食业纳入设置临时场所的范围。
有网友认为,从国内外的情况看,摊贩在可预见的将来是不可能消失的,而摊贩设摊行为是影响市容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因此给予摊贩足够的空间是衡量城市规划成功与失败的一个重要标志。如果没有足够的空间用于摊贩设摊,城管部门的能力再强,也只能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疏堵结合”才是管理根本
杭州市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感叹,“流动摊贩管理已经成为城管执法最难的难题。这些摊贩流动性大,很难制约;而在处理时,往往会引起群众围观,社会影响比较大。我们也希望允许临时经营的政策早日出台,疏堵结合才是管理的最有效手段。”
拱墅区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该区正在对临时经营点进行重新布局,“计划每个街道安排1至2个点,以‘便民服务点’的名义,集中挂牌经营,有序管理。”
西湖区从去年底就开始在全区设置了197个“便民服务点”,几乎遍及每个社区,主要为居民提供修车修鞋等服务,至今管理比较有序,市民都叫好。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卢悦 魏皓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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