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06年深圳市杭州企业协会会费的通知
深圳市杭州企业协会的各会员单位:
根据协会章程,从即日起开始收交2006年会费,请各会员单位在2006年5月10日前通过现金和转帐两种方式缴纳,具体缴纳标准见附件一。现金请交至福田区同德路2号203室深圳市杭州企业协会秘书处办公室 ;转帐或支票请至深圳市杭州企业协会,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红荔支行,帐号:8381337310001。
特此通知
深圳市杭州企业协会(商会)
2006年4月10日